Foss Patents 的報道認為蘋果很有可能為每一部 iPhone 向高通支付 40 美元的專利費,只是iPhone這部分蘋果就有可能每年給高通80億美元專利授權費,筆者認為這個數(shù)據(jù)可能性不大。
高通每年的專利費收入在80億美元左右,IDC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6年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達到14.5億部,蘋果的iPhone出貨量大約在2.1億部左右,iPhone占全球手機出貨量的比例在14.5%,很明顯從比例上來看蘋果并不可能只是iPhone的專利費就每年給高通80億美元。
高通的專利費收費標準,一般是整機價格的5%,2015年蘋果的iPhone銷售收入達到1550億美元左右,如果按這個計算,蘋果給高通的專利費就要77.5億美元,從上述可知這個也是不可能的。
在高通與魅族的爭議中,后者認為高通的專利費收取視為黑盒子,認為它給予各個廠商的專利費收取比率是不同的,因此不愿接受。歐洲的反壟斷調查認為,高通憑借其專利優(yōu)勢導致歐洲的芯片企業(yè)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即是手機企業(yè)采用高通芯片可以獲得較低的專利費比率,而采用非高通芯片的話就需要繳納較高的專利費比率。
從蘋果的這些數(shù)據(jù)來看,高通向蘋果收取的專利費比率應該遠低于5%。筆者認為,高通向蘋果收取的專利費比率估計在2%左右,以這個比例計算2015年其只是iPhone就要給高通繳納31億美元左右,占高通專利費收入的比例達到38.7%,同期蘋果的iPhone出貨量為2.26億部占全球同期智能手機14.33億部的15.8%,即使是這樣的收費比率也已超過iPhone占全球智能手機的比例。
如果這個數(shù)據(jù)推測屬實,那么蘋果要求高通返回10億美元的專利費其實已經(jīng)相當狠了,這相當于要求高通在原先打了較大折扣的專利費的情況下還要再打三分之一的折扣,高通當然不會愿意了。
蘋果這幾年對供應鏈的壓榨已比喬布斯年代狠的多了,通過將供應商數(shù)量從喬布斯年代的150多家增加到如今的750多家,數(shù)量增加了四倍來迫使眾多供應商進行競爭降低成本,去年更連續(xù)出手直接要求供應商先降價30%再要求降價20%都可以看出它追求高利潤的迫切。
去年蘋果在iPhone7上引入了Intel的基帶,不過事實說明Intel的基帶制造工藝落后、技術水平低,采用了臺積電的28nm工藝而高通的基帶已采用三星的14nm工藝,Intel的基帶只支持450Mbps的下載速度而高通用于iPhone上的基帶可以支持600Mbps下載速度,最終蘋果將在美國市場銷售的iPhone7的下行速度限制在450Mbps以保證與采用Intel基帶的擁有同樣的性能。
蘋果的這種做法無疑是為了獲取更高的利潤,但是這樣做對于其品牌無疑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iPhone6s采用的A9處理器由于同時采用三星的14nmFinFET和臺積電的16nmFinFET工藝導致耗電有所差異被消費者投訴,甚至出現(xiàn)消費者將采用14nmFinFET工藝生產(chǎn)的A9處理器的iPhone退貨的現(xiàn)象。
其實蘋果iPhone的利潤率已屬于業(yè)界的超高水平,去年占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的14.5%但是獲得了全球智能手機市場的超過九成的利潤,凈利潤率達到20%,而中國最大手機品牌華為去年的凈利潤率不過在7.7%左右。
對于蘋果來說,之所以能占據(jù)高端手機市場的領導地位,是因為它代表著智能手機行業(yè)的最高水平,全球領先的創(chuàng)新力,如今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性能落后的Intel基帶不惜與手機芯片行業(yè)技術最領先的高通交惡是否真的值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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