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里巴巴控股集團,就迪拜加密貨幣公司成立“阿里巴巴幣基金會,”使用“阿里巴巴”作為其虛擬貨幣名稱,狀告其侵權。
但是,阿里方面提出的訴訟,卻遭到了美國法官保羅·奧特肯的駁回。
這位法官來自紐約南區(qū)(即曼哈頓),按照司法管轄的依據駁回了阿里巴巴的申請。
他認為,阿里巴巴即不能證明該公司使用阿里巴巴幣這一名稱,會損害到阿里巴巴公司在紐約的經營狀況,也不能證明其侵犯了阿里巴巴在紐約的商標。
令人驚訝的是,法官表示,即使阿里巴巴幣最終在紐約交易所上市也是可以的。
法官:在紐約并不侵權
奧特肯法官表示,指控中的侵權使用阿里巴巴名稱,從而對其經營或名譽上產生的損害出現在中國,而非紐約。
美國法官對于出現在國外的法律案件沒有司法管轄權?! ?/p>
阿里巴巴幣辯稱,中國禁止首次幣發(fā)行,因此中國消費者根本不可能將阿里巴巴幣和阿里巴巴集團弄混。
在2018年5月1日的陳述中,阿里巴巴幣表示,法官的決策是正確的。
還在推特中寫到:“我們堅信,阿里巴巴幣基金會絕不會違法。公平公正地講,我們堅決擁護法官的判決。我們將一如既往,由衷感謝大家對我們的支持和贊助?!?/p>
阿里巴巴集團則在2018年4月對阿里巴巴幣基金會提出指控,稱該基金會違反法律,剽竊其名稱以便促進其加密貨幣發(fā)行?!?/p>
阿里巴巴幣:阿里巴巴不能壟斷名稱
阿里巴巴基金會(簡稱ABBC)作出回應,表示他們將提出撤銷訴訟的申請。
據路透社報道,該基金會認為,阿里巴巴集團無法壟斷這一“神奇”的名字。
“阿里巴巴的故事令人聯想到魔法、金幣和‘芝麻開門’的咒語”,阿里巴巴幣基金會辯白道。
“ABBC有權將具有魔法和金幣相關內涵的詞語運用在(阿里巴巴集團)沒有使用,或者至少是拋棄了的領域上?!?/p>
耐人尋味的是,阿里巴巴集團董事長馬云,在比特幣上是一個懷疑論者。
他曾經表示過對比特幣的不透明性以及可能被用來洗錢的憂慮。
在報道中,馬云這樣談到:“……比特幣并不是我要做的事情,我們不關注比特幣。關注我們能做的事情。讓這個社會更高效,更透明,這是我們提倡無現金社會的目標?!薄?/p>
盡管馬云并不看好比特幣,他對區(qū)塊鏈還是很有信心的。
林奈科斯國際,阿里巴巴旗下一家子公司,就成功將區(qū)塊鏈融入到了其跨境物流運營中。
因此可以判斷,阿里巴巴集團很有可能繼續(xù)將區(qū)塊鏈技術運用到其龐大的商業(yè)帝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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