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車 11月5日訊)戴姆勒官方表示,戴姆勒集團于2019年11月1日啟動新的公司結構。其中轎車和面包車、卡車及巴士業(yè)務分別并入了兩個新的附屬公司,并已于10月底開始生效,目前已經各自進行商業(yè)登記注冊。
總體上,戴姆勒集團被拆分為三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包括梅賽德斯-奔馳公司(Mercedes-Benz AG)、戴姆勒卡車公司(Daimler Truck AG)以及戴姆勒移動出行(Daimler Mobility AG)公司。
其中,梅賽德斯-奔馳公司負責奔馳轎車和面包車車型;所有卡車和巴士都由戴姆勒卡車公司負責;多年來合法獨立的戴姆勒金融服務公司今年7月更名為戴姆勒移動出行公司,其除了長期的汽車金融和車隊管理業(yè)務外,還負責移動出行服務。
梅賽德斯-奔馳公司和戴姆勒卡車公司都是總部位于斯圖加特的德國股份制企業(yè),目前仍處于共同決策階段。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兩家公司的監(jiān)事會將各由20名成員組成,10名股東代表,10名員工代表。
在拆分之前,戴姆勒共擁有五大業(yè)務板塊,包括戴姆勒金融服務、戴姆勒卡車部門、戴姆勒客車部門、梅賽德斯-奔馳乘用車部門以及梅賽德斯-奔馳廂式車部門。
戴姆勒稱,分拆后的三大板塊將讓戴姆勒集團擁有一個更為靈活和聚焦的公司架構。其中,梅賽德斯-奔馳公司和戴姆勒卡車公司將目標更為明確、公司職責更為獨立,同時創(chuàng)造更大的潛在價值。
作為三個獨立法律實體的母公司,戴姆勒集團仍然是唯一的上市公司,將行使公司治理、戰(zhàn)略和管理職能,并提供跨部門的業(yè)務服務。這也將確保各實體之間的一如既往的協(xié)同效應。戴姆勒集團將作為唯一上市法律實體,未來也不會剝離任何一個法律實體。
對于擁有130余年歷史的戴姆勒而言,拆分業(yè)務將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這也將是1926年戴姆勒-奔馳(Daimler-Benz)公司成立來第三次重大結構調整。第一次是1998年~2007年組建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Daimler Chrysler);第二次是2007年將克萊斯勒售予Cerberus Capital Management公司,變成戴姆勒股份公司(Daimler AG)。
對于這次重組,戴姆勒花了兩年時間做密集準備,并將其全球業(yè)務分配給各個部門。2017年10月,戴姆勒集團啟動了第一批準備措施,將集團的轎車和貨車業(yè)務以及卡車和巴士業(yè)務合并為兩個合法獨立的實體。經過公司歷史上最全面的盡職調查,戴姆勒公司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于2018年7月批準了新的集團結構。在2019年5月的年度股東大會上,股東以99.75%的壓倒性多數(shù)批準了新結構。
此次架構重組將給戴姆勒帶來超過7億歐元的支出,從2020年起每年支出達1.7億歐,但重組的支出能從集團中長期運營利潤中平衡。
戴姆勒新的結構將賦予各公司更大的商業(yè)自由,有能力更多專注市場與客戶需求,同時更容易、更迅速地與合作伙伴進行合作,從而釋放更大的價值。(Dora)
(責編:林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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