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17日早間消息,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委員會(NHTSA)周一提議,允許汽車廠商為電動汽車和其他“靜音車輛”提供多種聲音選擇,從而在行車過程中警示行人。
NHTSA周一表示,作為對汽車廠商呼聲的回應,正提議修改規(guī)則,“解除目前每款車型只允許有一種聲音的限制”。NHTSA希望公眾討論,“是否應該限制汽車廠商在車輛中使用的聲音數(shù)量,以及限制應當是什么”。
NHTSA于2018年2月制定了最終規(guī)則,要求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發(fā)出警報聲,提示行人車輛的存在,并將完全合規(guī)的最后期限延長至2020年。
這些規(guī)則最初由美國國會于2010年提出,要求特斯拉、日產和通用等汽車廠商在車輛以超過18.6英里(30公里)時速行駛時加入聲音,以防發(fā)生事故,撞到行人、自行車騎行者和盲人。
(責編:林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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