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細則還強調了自動駕駛測試中的車輛應能即時轉換為人工操作模式。
12月13日,北京市交通委發(fā)布了新修訂的《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其中提到自動駕駛車輛可以申請進行“載人測試及載物測試”。
根據規(guī)定,自動駕駛企業(yè)招募的載人測試志愿者需年滿18歲,測試方應購買每車每座位不低于200萬元的座位險或者每人不低于100萬元的必要商業(yè)保險(如人身意外險等),并與測試志愿者簽訂測試告知書并保存3年以上。
如果需要開展載物測試的測試車輛座位超過7座,應在聯席工作小組認定的封閉測試場進行充分的實車半載及滿載測試。
在今年新修訂的細則中,對自動駕駛路測車輛的測試里程數量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同批次車輛應完成累計不少于5000公里的自動駕駛測試,其中每車不少于100公里且至少有1輛車完成不少于1000公里的自動駕駛測試。
而且為了確保路測的安全,要求測試車輛應具備人工操作和自動駕駛兩種模式,且能夠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將車輛即時轉換為人工操作模式。當自動駕駛車輛出現交通違規(guī)情況時,將被中止路測。
另外,此次細則對車輛駕駛員也提出了要求,除了基本的駕駛經歷、身體健康符合規(guī)定之外,細則強調在正式上路測試前,駕駛員的實車訓練既要包括不少于50小時以上自動駕駛測試車輛操作,也要保證有不少于10小時在危險場景條件下接管測試車輛的訓練。
當前,自動駕駛路測的要求越來越細化,各個地區(qū)都陸續(xù)出臺了可進行載人測試的路測規(guī)定,有些地區(qū)甚至開放了載人、載貨商業(yè)化試運營。未來,隨著路測規(guī)則的不斷完善,將加速企業(yè)自動駕駛技術的發(fā)展,同時也幫助自動駕駛車輛正在逐步從測試走上試運營、商業(yè)落地應用。
作者:巫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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