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未來智能實驗室關于智能產品智商的最新研究文章,在提出人工智能的三種智商后,通過德爾菲法,對智能產品AI服務智商的權重進行了確定,為2018年智能產品的AI服務智商研究奠定基矗
作者:劉鋒 計算機博士,互聯(lián)網(wǎng)進化論作者
2017年12月14日我們在美國康奈爾大學的預印本網(wǎng)站arxiv.org上發(fā)表論文,提出智能系統(tǒng)的智能水平會因為測試目的的不同,產生三種不同的智商類型。相關定義如下:
AI通用智商的定義:基于標準智能模型,為了解決“評價各智能系統(tǒng)發(fā)展水平高低”的問題,將各智能系統(tǒng)視為平等的智能體,通過統(tǒng)一的AI智商測試量表形成的智能評測分數(shù),可以稱為AI系統(tǒng)的通用智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l intelligence quotient (AI G IQ)。
AI服務智商的定義:基于標準智能模型,為了回答“智能系統(tǒng)如何才是更好的服務于人類”的問題,對智能產品在服務過程中體現(xiàn)的智能水平進行測試,并形成的智能評測分數(shù),可以稱為AI系統(tǒng)的服務智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eveice intelligence quotient (AI S IQ)。
AI價值智商的定義:基于標準智能模型,為了幫助使用者判斷需要用多大經濟代價獲得智能系統(tǒng)的智力能力, 將智能系統(tǒng)的服務智商除以該系統(tǒng)的出售價格,形成的智能評測分數(shù),可以稱為AI系統(tǒng)的價值智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Value intelligence quotient (AI V IQ)。
關于這篇論文更為詳細的介紹請參考: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9263&do=blog&id=1090494
關于AI服務智商權重的確定
目前存在大量智能系統(tǒng),例如聊天機器人,智能化的搜索引擎,智能音箱,智能手機,智能汽車,智能洗衣機,智能冰箱等,它們大部分是作為商品服務于人類的某一需求,這些智能系統(tǒng)可以稱為智能產品。
在標準智能系統(tǒng)和擴展的馮諾依曼架構下,提煉他們共同的智能特征,并根據(jù)不同的服務需求,形成如下智能系統(tǒng)服務智商的測試量表。
從2017年12月14日到12月28日,未來智能實驗室邀請15名專家通過德爾菲法對智能產品的AI服務智商權重進行了打分,為下一步對智能音箱,智能手機,智能掃地機器人等智能產品的AI服務智商進行評測奠定基矗
從整體打分看,AI服務智商的知識獲?。ㄝ斎耄┐箢愓加袡嘀?0%,知識的掌握能力占有權重48%,知識的創(chuàng)新能力占27%,知識的反饋能力占15%,與2016年AI的通用智商權重相比(10%,20%,60%,10%),智能產品的AI服務智商在知識掌握能力上明顯比通用智商偏高,這也是表明對于智能產品,人類更需要其掌握如何服務與人類的技能,不需要其有更多的創(chuàng)造性。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AI服務智商為智能產品專門設立了專業(yè)技能的分類,占據(jù)18%的權重,是整個評測量表中最重要的分類,通過專業(yè)技能的設立,將不同的智能產品即統(tǒng)一到一個測量標準里,同時又通過不同的專業(yè)知識將其有效的區(qū)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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